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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办事程序时间资料要求

一、办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344号)

二、受理机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收费情况:不收费

四、省局受理始25个工作日

五、批准书首次申请和变更办事流程

企业申请→区安监局材料初审→ 市安监局材料初审→ 省安监局受理→ 发证

六、批准书首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一)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申请书(一式2份);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及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书;

(三)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五)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六)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七)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

(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同意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审查意见书。

七、批准书变更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或所有制类别: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变更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登记通知书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原件

4.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证明

5.变更前批准书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企业所在地地名:

1.地名办证明材料

2.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证明

3.变更前批准书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变更申请书

2.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资产转让协议原件

3.法定代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证明

4.变更前批准书正副本原件

(四)、变更单位地址、生产品种和产品生产能力: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变更申请书

2.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变更的批准书文件资料

3.同意变更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4.与变更内容一致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5.变更建设项目地址的,还需提供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

 

注:

1、   申请资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2、   网上要同时申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办事大厅------危化行政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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