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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批准证书

项目

内容

事务名称

加工贸易批准证书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申报条件

区内注册企业

办理所需证件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企业网上报送加工贸易合同,经济发展局接受、审核、发放加工贸易批准证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损耗清单、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正本)及复印件

开展进口料件属废旧金属或物品的加工贸易,须提供国家环保局出具的料件进口批准文件;开展进口料件或出口制成品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军民通用化学品的加工贸易,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料件进口或制成品出口的文件。

办理地点

管委会大楼406大厅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830-1730,夏令1330-1700;冬令1300-1630

咨询电话

0574-86765003

公开方式/不公开理由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审核程序

综合处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定。

责任部门

经贸处

信息索引号

330206402-C06020210-200803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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