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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核准申报文件;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附件材料: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项目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需要国内外金融机构融资的,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8、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提交其他的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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