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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经营许可证办事程序时限资料要求

一、办事依据:

《行政许可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二、受理机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收费情况:不收费

四、受理时限:省局受理始15个工作日

五、办事程序:

办理程序

1、   申请甲种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审核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签署意见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签署意见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都要求通过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系统网络(以下简称网络)网络上传申报单位的相关信息,待网络开通后执行(下同);
3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可以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下同)并作出决定;对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对剧毒化学品和有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审查。
4
、省、部属企业本级单位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将相关材料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后,以正式函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复审合格后颁发经营许可证;
5
、省、部属企业的下属单位申请经营许可证,应由省、部属企业本级初审合格,连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备案证明,以正式函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复审合格后颁发经营许可证。

 

六、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首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申领经营许可证应提供的材料: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留存1份,下同)及电子版1份;
2.
具有国家认定资质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合同(协议)书;
4.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且罐区容量超过1000m3或库区总面积超过550m2的,要先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批准书),办理批准书后提供批准书;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6.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
生产企业外设的经销、代理经营单位应提供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9.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查考核表》或《浙江省加油站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考核表》;
11.
省、部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提供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有关该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附件2);
12.
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必须分别出具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单位必须出具商务部核发的经营批准证书。
二、变更申请:
(一)申请变更经营地址、许可范围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
2.
安全评价报告;
3.
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
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必须分别出具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单位必须出具商务部核发的经营批准证书。
5.
省、部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提供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有关该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
(二)申请变更其他内容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
2.
申请变更内容的其他证明材料;
3.
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
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必须分别出具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单位必须出具商务部核发的经营批准证书。
5.
省、部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提供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有关该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
三、换证申请: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区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留存1份)及电子版1份;
  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安全评价报告;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合同(协议)书;;
6.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且符合第八条情况的需提供批准书;
7.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8.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查考核表》或《浙江省加油站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考核表》;
9.
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必须分别出具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单位必须出具商务部核发的经营批准证书。
10.
省、部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提供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有关该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

 

注:1、申请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2、网上要同时申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办事大厅------危化行政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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