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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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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营项目(含新建、更新、改造炉、窑、灶,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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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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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环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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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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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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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总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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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2、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3、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4、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大纲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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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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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评价等级----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环评报告书工作大纲审批(表、登记表不需要)----环评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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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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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2、项目核准批复
3、规划选址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大纲专家评审意见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专家评审意见(登记表不需要)
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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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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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建设的项目或行业,不使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设备或原料。
2、建设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布局要求。
3、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生态的破坏可以防治,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能达标,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国家允许范围内。
4、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总量指标。
5、报送的材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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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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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四楼402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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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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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676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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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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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tic-daxie.com/g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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